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拟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最高贷款额度、优化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调整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异地贷款政策、实行最高贷款额度与个贷率联动机制以及具体贷款可贷额度的核定。
调整最高贷款额度
根据调整意见征求稿,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单方最高贷款额度将从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夫妻双方的最高贷款额度将从100万元调整为110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翻建自住住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都有所调整。
调整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
调整后的存贷挂钩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将简化为缴存余额乘以倍数(固定值10)再乘以缴存时间系数。此外,还设置了贷款保底额度,适用存贷挂钩政策且满足还贷能力的借款人,贷款保底额度为单方缴存30万元、双方缴存50万元。
调整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调整后,购买除保障性住房以外的自住住房的首套和二套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15%。
统一异地贷款政策
调整后的政策将统一异地贷款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贷款政策,不再限制贷款额度。
实行最高贷款额度与个贷率联动机制
调整后,最高贷款额度将与个贷率联动,当个贷率低于96%时,最高贷款额度按系数1.0执行,当个贷率达到或超过96%时,最高贷款额度按系数0.9执行。
具体贷款可贷额度的核定
调整后的政策要求根据借款人的还贷能力、负债情况、贷款期限和房屋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首套和二套住房贷款的可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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