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万宁市发布了一项重磅政策,旨在促进商办类商品房去库存。这项政策允许商办类商品房用于居住,并且购房者的适龄子女可以就近入学,享受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此举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独一无二的,政策力度前所未有。
商办房可居住,享受居民用水电气
根据新政策,商办类商品房项目不再受“产权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的限制。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将联合住建、资规、消防、环保、水务、电力等部门对商办类项目进行综合查验评估,认为兼具住宅使用功能的,提请市政府认定,在不得改变用地性质、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参照住宅项目管理。
此外,个人购买商办类商品房的,可凭该商品房《不动产权证》或市住建局审核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居住凭证向市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居住证明。对个人购买商办类商品房且实际个人自用的,可享受与住宅同等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商办房可划片入学,交易过户有补贴
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办类商品房用于居住的,购房者本人凭不动产权证或市住建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正式发票,其适龄子女就读万宁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纳入就近入学片区,具体参照当年万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执行。
此外,对个人三手商办类房产交易过户,按该次房产交易地方财政收入存留部分的50%比例给予补贴。商办产品最大的bug就是交易税费高,万宁市联合财政局,把地方财政掏出来50%做补贴,这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自掏腰包”。
银行金融支持,商办房发展前景广阔
为了进一步促进商办类商品房的去库存,万宁市还加大了银行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符合政策条件的商办类项目列为白名单,鼓励金融机构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商办类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的融资支持以及对个人购买商办类商品房的贷款支持。
这项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助于解决万宁市商办类商品房的库存问题,还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特别是对于那些希望在万宁定居并让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利好。
万宁市的新政策通过一系列措施,大大提升了商办类商品房的吸引力和实用性。未来,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万宁市的房地产市场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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